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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收入院患者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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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病人入院前先进行新冠肺炎筛查,筛查排除新冠后收入院。特殊情况咨询接诊医生。

  二、所有人员进入病区应戴口罩,并进行体温监测。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须主动告知医护人员,按照医院感染防控相关流程执行。

  三、患者到康复治疗室治疗期间服从医务人员安排,不可扎堆聊天。住院期间遵守病房门禁管理规定,凭腕带进出病区,不可串病区及病房。

  四、患者住院期间如需补充日常生活用品可以多点网上购物。

  五、探视及陪护规定

  (一)非必要不探视,可采用电话、视频等线上方式进行(入院时将通过公共手机添加家属微信用于远程探视)

  (二)非必要不陪护,患者因病情确有陪护需求的,一患一护,中途不得更换陪护人员,实行闭环管理。陪护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房间,按照要求进行个人防护及体温监测。陪护人员陪护期间严禁离院外出,一经发现取消陪护资格。

  (三)陪护人员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并填写新冠肺炎期间流行病学史。陪护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在院执业。

  (四)陪护人员应如实提供流行病学接触史、病情等有关情况,对隐瞒流行病学接触史、病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陪护人员凭陪护证进出病区,不得进入非陪护患者病区和病房,不得扎堆聊天及互窜病房。

  (六)不得去东西门与患者家属交接物品、不得私自出院区;不得在西门快递架上自行取快递。

  (七)原则上家属不送物品到院区,确需家属送的物品,写明病区及患者姓名,可放在西门快递架相应位置。安保人员在物业取送快递前对外包装进行消毒。

  (八)患者家属原则上不进医院,确有需要的由科主任通知保卫处放行(安保人员履行测温、扫健康宝本人扫码登记)但不得进入病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