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
【尺牍思享】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⑤-违规旅游
前言
近年来,在中央八项规定的铁规矩、硬杠杠之下,明目张胆的公款旅游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手段翻新,搞起了隐形变异的“顺带游”“夹私游”“借壳游”,甚至是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本专题聚焦纠治违规旅游问题,围绕违规旅游的类型、变异形式、常见问题和违纪条款等进行系统解读,进一步引导提醒党员干部明底线、守纪律、知敬畏。
01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
正面清单
1.公务行程应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从严从简控制人数、天数、路线和工作任务,并严格执行内部审批程序。
2.严格执行分类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
3.要严格管理,从严审批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或者因私停留、绕道行为,不得安排明显以旅游为目的的差旅活动。回家省亲办事或者因私停留、绕道期间的食宿费个人自理,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往返单位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据报销,超出部分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出差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或者因私停留、绕道的天数)和规定标准报销。
4.对因临时工作调整或特殊情况变更公务行程的,应当严格报批。
负面清单
1.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2.擅自改变路线、延长日程、增加地点等借机旅游。
3.借公务差旅之机到风景名胜区等公款旅游。
4.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 旅游。
5.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6. 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02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数据通报
从全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统计报表来看,2024年共查处违规旅游问题3504起,批评教育和处理534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128人。实践中,违规旅游问题既违反党的纪律,又败坏党风政风,滋长享乐主义,有的还是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典型案例,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国家形象,不容忽视,还需久久为功,持续巩固堤坝。
03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表现形式
1.打掩护,借公务之机改变行程,延长时间参观旅游。
2.立名目,借口学习培训、党日活动,实为游山玩水。
3.搭便车,带上亲属、邀上朋友共同游览风景名胜区。
4.搞变通,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参观游览活动。
04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哪些景点不能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其中指出:
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禁止召开会议的区域范围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景区地域范围为准。
05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示警
01借考察调研之机违规旅游问题
某县政协原副主席赵某带队赴安徽省、江西省考察精准扶贫工作。考察期间,赵某等人对精准扶贫工作仅在就餐期间与接待方进行了简单交流,多数时间到景点参观旅游。再如,某市某单位副职领导李某带队前往贵州考察调研期间,借调研考察之机,带队游览贵州省多个旅游景点,并用公款报销相关费用3.3万余元。
02借学习培训、党日活动等进行违规旅游问题
某县某水务投资公司总经理游某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由副总经理孙某在三八妇女节期间带领公司女职工到重庆接受红色教育,却在途中到重庆某温泉风景区泡温泉。再如,某区属事业单位“一把手”李某挪用年度公共财政预算内资金“读者活动”经费2.8万余元,假借学习交流名义公款组织职工到旅游景点旅游。
03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问题
某市地方海事局局长蔡某前往重庆考察搜救中心建设情况期间,前往武隆喀斯特风景区游览,相关费用由企业支付。再如,某市某国企副总经理张某接受有合作关系的某品牌厂商吴某提议,前往日本旅游,和旅行社对接手续及一家三口的旅游费用,均由吴某统一办理和支付。
06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法链接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第十五条规定,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加强计划管理和统筹把关,从严控制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加强对到基层调研、督查检查的统筹规范,防止重复扎堆增加基层负担。
第三十五条规定,严格执行分类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
《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违反规定公款消费的,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07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提升
学到这里,你是否对违规旅游问题有了初步了解呢?下面快趁热打铁巩固一下所学的知识,扫描下方的二维码完成里面的题目,一起成为八规“答”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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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中国方正出版社2025年版)
版面来源:CAAS安保之窗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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