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北京小汤山医院学术论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全院广大职工在学术科研方面的潜力,提高医院整体科研水平、学术水平及管理水平,推动医院科研工作的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我院在职人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且单位署名为“北京小汤山医院”、“北京小汤山疗养院”或“北京市小汤山康复医院”发表专业性学术论文及医院管理论文者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中的“论文”特指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出版发行的、正规医学及管理专业性学术期刊及有正式刊号的同等级“增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特刊”、 无正式刊号的“增刊”、“学术会议”、非正规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撰写学术论文须严肃认真,内容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文责自负。论文署名应实事求是,依照贡献排列名次。
第五条 论文投稿及版面费报销程序:
(一)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填写《论文发表登记表》、《科研诚信承诺书》;
(二)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将投稿论文及《论文发表登记表》一并交所在科室主任进行审核。科室主任经确认论文临床资料真实可靠,署名排序无异议后,在《论文发表登记表》科室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签名;
(三)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将投稿论文、《科研诚信承诺书》及《论文发表登记表》一并交科教科进行登记、备案、盖章后即可投稿;
(四)论文发表后,作者持刊登论文的期刊杂志、论文复印件和论文版面费报销单据到科教科办理登记、报销手续。
(五)在“特刊”、无正式刊号的“增刊”、“学术会议”、非正规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其版面费、审稿费不予报销。
(六)未经上述程序,自行投稿发表的论文版面费、审稿费不予报销。
第六条 每年全院发表论文指标由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于年初根据医院发展情况确定,并纳入绩效管理。
第七条 发表论文奖励办法:(奖金按人民币“元”计算)
(一)依据论文登载刊物的等级类别分级奖励。
1、 SCI论文,影响因子>1时,每篇论文奖励5000元;影响因子在0.1—1之间时,每篇论文奖励2000元;
2、核心期刊论文,每篇论文奖励800元;
3、科技部统计源期刊,每篇论文奖励500元;
4、其他类别期刊每篇论文奖励300元。
(二)以科室为单位,凡完成发表论文指标的科室,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同时奖励科室负责人200元。科室负责人及科室享有年终评先优先资格。对超额完成任务的科室,每超额发表论文1篇,奖励科室300元。
第八条 原《北京小汤山医院关于论文稿件的管理及奖励办法》中与本办法相悖的有关学术论文的条文,自本办法执行之日起废止。
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科教科。
北京小汤山医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 标签:
上一篇: 北京小汤山医院科研管理办法
下一篇: 科研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