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患者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
您好!欢迎您来我院住院诊疗,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同时我们的工作也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在院期间希望您配合我们做好如下工作:
1. 陪护患者的家属、保姆应配合医院的管理,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如拒不提供请您离开医院,不能在我院陪护。
2.严禁携带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易爆、易燃、自燃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弹药、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及各种刀具(小号水果刀除外)进入病区。不能在病房内使用电饭锅、电煮锅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给予没收,情节严重者责令出院,造成医院财产、人员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病区内严禁吸烟,请保持室内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住院期间严禁饮酒。禁止在病房治疗带上充电。
4.为了保证患者住院期间的安全及权益受到保护,聘请护工时,应聘请专业护工公司的护工(病区护士站咨询)。严禁聘用黑护工,一经发现即刻将黑护工清除离院,患者应配合医院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医院良好的诊疗环境,如拒不配合责令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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